我是一个常住桂东县城的居民,感觉这几年在桂东居住环境越来越好,但是交通环境有待改善。有以下问题:
1、不上车牌或有车牌不挂可以大行其道,违停违法可以一路绿灯,畅通无阻。对电动车违法处理很宽松,摩托车违法罚款非常严重。
2、路边临时停车不方便,有些车子可以整天停路边没事,有些人临时停下来就被罚款。对于占道违停的车子处罚不公平,比如金田美食城到城南加油站,农贸市场进入三台山路口堵得水泄不通没人管。对于挂外地牌照的车子比较宽松,特别是暑假的时候,农贸市场路段水泄不通,听之任之。同一路段违停车子,有些罚款,有些不罚款。
3、人行横道不礼让行人罚款扣分特别严重,不能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判断,有时候是行人的原因,也要扣驾驶人的分。
亲爱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反映桂东县城交警执法存在的问题”的情况已收悉,桂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交通执法”问题
大队将进一步加强对无牌、不挂牌车辆的违法整治力度。一直以来,大队对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的违法行为都是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电动自行车是根据《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进行处罚,摩托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罚。
二、关于“临时停车”问题
为规范城区停车秩序,整治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大队每天安排警力从7:30到21:00进行巡逻管控,因为是动态巡逻管控,车主车辆停放也是不固定的,因此使部分群众误认为大队存在选择性执法。对于您提到农贸市场进入三台山路口拥堵问题和金田美食城到城南加油站路段车辆乱停乱放问题,大队将加强巡逻管控和交通疏导,对乱停乱放的车辆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予以劝离或“抄牌”。在暑假旅游避暑高峰期及春节期间,对违停车辆坚持以劝导为主,对拒不驶离、影响交通的依法处罚,以保障道路畅通。今年3月份以来,大队启用了县城区9处违法停车自动抓拍设备对违停车辆自动抓拍,有效规范了城区的停车秩序。同时,晚上21:30至次日7:30前,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对临时停放的车辆不予以抄牌。
三、关于“人行横道礼让行人”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目前,我县备案了8套人行横道监测设备经市交警支队审核、省交警总队审批开展机动车未礼让行人非现场执法取证。其中,沤江镇城区6套、沙田镇2套,2021年12月启用德胜路一完小、汇达路口3套设备,2023年8月启用维夏路人民医院路段1套设备,2025年1月启用解放路、草堂路东城一品门口和沙田镇燕岩桥路口4套设备。
我们将在具体执法过程中更加注重实际情况,确保执法人性化。同时,我们也会加强对行人和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下一步,大队将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一是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打击涉牌涉证、酒驾醉驾毒驾、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坚持科技强警,利用科技手段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监控和管理,实时监测交通状况,同时安排警力加强对重点路段的巡逻管控力度,规范车辆有序停放,有效净化路面秩序;三是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采取现场宣讲、网络宣传、媒体爆光等多种形式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欢迎广大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桂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