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身份证异常,杨梅山派处所所长告知本人是因为身份证没有录入指纹导致,需回户籍所在地录入指纹,且这是唯一解决身份证异常的办法。
因本人明确记得录入过指纹,故致电12345热线是否有其他更便捷的解决途径。投诉回访过程中却被告知,本人户口于2021年被注销。但是我2023年回家录入身份证中的指纹信息,没有任何一个工作人员告知我户口被注销一事。
现在宜章县公安局颠倒黑白,在回复我12345的投诉中,把我2023年回家录入身份证指纹的事情,说成是我申请恢复户口,意图掩盖之前犯下的错误。我的户口在公安机关没有联系到我本人以及我家属的情况下,就随意注销,是否属于滥用职权?请求相关部门调查。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网上来信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已调度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和杨梅山派出所按程序全力帮助您恢复户口,请您予以配合派出所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宜章县公安局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