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2日06:07分,我爸爸驾驶摩托车去良田赶集,经过良田镇嘉码路段被一辆湘D的油罐车刮蹭,事故过后司机没有及时报警施救,并且直接上高速逃逸至衡阳。导致我爸爸失血过多在事故现场死亡。现在已经过去那么久,我爸爸的遗体还在郴州殡仪馆,我妈妈的眼睛都快哭瞎了,却至今还没等出一个合理解释。我要投诉偌大的良田镇没有监控,如此重要的107国道没有监控!案件一拖再拖,郴州的交警什么时候才能破案?
2024年12月22日06时07分许,黄福荣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沿G107线由南往北方向行驶,行驶至G107线郴州市苏仙区良田镇枧石塘村前路段时,与前方沿路肩同向行走的行人胡邺全相撞,事发时李朝晖驾驶湘DC665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湘DW228挂号重型罐式半挂车、陈勇军驾驶湘L4E279号中型厢式货车先后驶过事发路段,造成黄福荣死亡、胡邺全受伤及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该交通事故因案情所需,已于2024年12月30日委托提湖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微量物质比对分析检验鉴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鉴定完成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待鉴定报告送达生效后,我队将尽快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