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缘小区建成至今14年,安麒物业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入驻小区提供物业相关服务14年。小区火灾事故频发,14年期间小区无消防控制柜,消防栓无水,有少量过期的灭火器,巡查检查走过场,小区业主数次向职能单位反映都未能得到解决,消防设施配备不完善问题14年得不到解决。
2024年4月3日,郴州市消防支队联合北湖区住建局在燕泉街道组织的协调会中给出承诺称在4月7日之前会全面解决该小区消防问题。
1、会上郴州市消防支队明确要求物业必须在4月7日前在小区每栋每层配备灭火器;
2、物业公司经理宁东北在会上承诺灭火器设备已花费二十多万元采购到位,并承诺会按照整改要求于4月7日前按时将灭火器摆放好每一个楼层;(确认是灭火器每层放置!)
3、会上消防支队表示特事特办走绿色通道争分夺秒尽快完善从物业进场就发现损坏无法使用至今15年的消防控制柜;
4、4月9日,业主们发现物业公司将应付检查摆放的灭火器撤走,且楼道内消防栓无水。(只有在通知检查时才有水!)就物业公司造假应付检查一事再次反映到郴州市消防支队;
5、5月7日郴州市消防支队告知山水缘业主,说物业公司声称没有资金采购消防设备,需要动用维修基金来购买之前承诺的灭火器。并说消防只能督促,也没有办法了。
请问:开会承诺是那么随便的吗?不需要负责到底的吗?敷衍的行为没有任何后果吗?
经山水缘业主们的核对,物业公司为应付4月7日的检查,增加了200套消防器材(共400支灭火器),远远达不到物业做出承诺的“已花二十多万元采购齐灭火器并确保每层放置好“。请物业公司公示购买二十多万元消防器材的凭证!并督促落实完成此前承诺的已花二十多万元购买齐灭火器,并每层配备到位。
希望困扰小区14年的消防安全隐患能够真正得到解决!
尊敬的网友:
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大队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大队消防监督员与燕泉街道应急办、香花路社区一起开展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2024年5月6日,大队消防监督员未通知物业,联合燕泉街道应急办、香花路社区现场检查,发现小区楼栋两层配置一组灭火器,室内消火栓有水(该小区消火栓给水系统需通过加压方式供水,因为消火栓泵无法自动加压,所以只能手动加压,且已安排人员在水泵房值班),消防通道宽度符合消防安全标准。
针对目前存在的小区楼栋未每层配置灭火器、消火栓泵无法自动加压供水、消防控制柜损坏等问题,市长热线办、区住建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燕泉街道、香花路社区、业委会、物业、举报人已联合召开协调会议,督促小区整改消防隐患。2024年4月7日对小区消防隐患全面排查后,因整改所需金额较大,需动用维修基金,物业已将消防隐患整改项目纳入维修基金申请项目,但由于业委会相关人员不符合要求,且对维修基金申请拒不签字,故无法启用维修基金,建议香花路社区、区住建局等相关属地和部门尽快组织对业委会人员进行改组或解散,以便顺利推进消防隐患整改。
特此回复。
郴州市北湖区消防救援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