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米姐姐”米食铺骆仙店自2012年开始经营,一直正常交纳水费。2023年9月和11月份,我店的水费明显异常,正常三个月大约是100-150吨水,而9月份的账单显示757吨水,11月账单显示306吨水,这两个期的账单相差约800吨水量,水费近4000元。
当时,在交费时,我们要求郴州市自来水公司去检查一下原因并校正一下水表,办事人员不同意,说这个水表的户头不是“黑米姐姐”米食铺骆仙店的,这个水表是当初北湖区政府一个临时部门(拆迁指挥部)名义开设的,现在这个部门已撤销。自来水公司规定户主才有资格申请检测和校表。而水表过户要原户主一起办理。后经找自来水公司的部门负责人,还是要求我们交清所有水费再去找现在的房东提供相关证明来办理水表过户。无奈之下,我们只能按自来水公司的水费清单交了费用。
后来,就为了水表过户,我们又跑了自来水公司多次,按他们的要求整理好了过户资料交了上去,让我们等通知,结果一直没有等到通知。我们又去办事窗口询问,说没有看到我们的资料,要求重新提交一份。但是,就为了整理前面的资料,我们已经耗费了不少的人力和时间,因此对自来水公司不负责任的做法很有意见。经多次交涉,他们又说已经找到我们申请过户的资料了,这时已经过去半年时间了。期间又产生了许多不合理的水费错误计量,郴州市自来水公司仍然是一样的作派,要求我们把账单上产生的水费全部交清才给过户,过户以后才给检测和校表。而且限我们在本月26日要把账单交清,否则就来拆表停水。
今天是3月26日,该公司在我店最忙的工作时间停了水,还说要拆掉我们的水表。我们认为郴州市自来水公司这样的霸王条款是非常不对的,作为该公司的老客户,我们作为客户应有的权益没有得到一点保护,特此投诉!
关于您在《民情直通车》反映水费异常问题的处理情况回复
尊敬的肖女士:
您在《民情直通车》反映水费异常的问题我公司已收悉。对此,我公司领导高度重视,3月27日安排市场营销科城西供水所和业扩大厅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核实办理,现将相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反映的主要诉求
您反映2023年9月和11月份水费异常,正常三个月大约是100-150吨水,9月份显示757吨水,11月显示306吨水。
二、用户诉求产生的原因
2024年3月27日上午9:00,我公司就您反映的供水诉求组织城西供水所和供水业务大厅的相关责任人与您到公司进行现场核实,沟通协调,经核查:针对您在网上反映的供水诉求,我公司工作人员按照《郴州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办法》相关条例的相关约定,现场依法依规依程序作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并向您明确了我司与和用户的责权分界点(以水表为分界点,水表前面由自来水公司负责,过了水表后的管道、用水器具等由用户负责),表前漏水没有经过用户水表,不会产生水量、水费,表后产权归属于用户,由用户自行维护处理。如对水表计量有疑问,可按照公司供水服务流程进行申请办理,但由于您租用该店面,须由店面产权所有人提出受理申请,从而导致了此情况的发生。
三、核实办理情况
您现场提出对于2023年9月、11月水量共计1063吨、费用4794.13元,与我司各自承担一半的费用的诉求。由于水费是国有资产,我司必须依规进行办理,如水表计量没有问题,我公司无法进行退量处理。但在此期间产生的滞纳金可依照公司供水服务流程申请部份减免。如对水表计量有疑问,可以申请特殊通道、签字受理水表校检申请。如存在误差,可以根据校检结果对于2023年7月至2023年11月计收的1063吨水量按快的比例申请减免。您对此表示认可,但还是希望对您的诉求予以支持,后续我公司工作人员将继续做好沟通解释工作,争取您最大理解和支持!
后续,如您对水费、水量和水压有疑问,请及时拨打0735-23633333,我公司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高效的供水服务。
特此回复。
郴州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3月27日
尊敬的自来水公司领导:
刚刚从平台看到对贵公司的回复,当事人有几点要说:
1、本人为贵公司的处理结果并未表示认可。在贵公司迟迟不对水表异常原因去进行检查和检测的情况下,本人提出异常部分各自承担一半已经是对贵公司的一个妥协。而滞纳金,是因为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产生的。理所当然应该免除。
2.本人作为这个门面的实际使用人,已经为贵公司交费12年,是贵公司实实在在的客户。因为贵公司的内部条例,水表的户主只能是房东或产权所有人,导致客户只有交费权,水表出现异常竟然没有申请检测权,只能无条件的为异常水费买单。这不公平。
3.本人交费12年,却是黑户。没有办法为我们所交的水费申请开具发票,影响了我方财务做帐。不知道这12年的水费发票贵公司开给了谁?
4.贵公司作为服务提供者,收取了费用,就有义务主动服务。发现客户水表异常,有责任,有义务第一时间就主动去进行检测。而不是客户三番五次的申请检测,仍然有各种理由推脱。
5.希望贵公司尽快修改官僚主义的内部条例,真正做到以客户为中心。
支持你维权!我也遇到此类事了,简直就是乱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