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苏仙区卜里坪街道长冲铺村一组居民,是纯二女户,两个女儿出嫁后户口未转出,她们和她们的儿女户口都还在村组上,大女儿离婚后常年在外工作,她的儿子一直和我们生活在一起。我们村组位于城郊,因城市建设多次被征用山林田地,我家的补偿款下发时却被村组多次以各种理由扣留。这次市里铺建污水管道又占用了我们的田地,又要发补偿款了,组上造册又没有我大女儿和她儿子的份。他们说我是二女户,小女儿和她的孩子可以拿补偿款,可大女儿和她儿子不发。这样的理由怎么站得住脚?大女儿和她儿子的户口一直在这里,组上凭什么区别对待?他们怎能罔顾国家的相关政策和规定,践踏和侵害群众利益?我们遭遇这样的歧视不是第一次了,大女儿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分别于2014年和2016年向苏仙区人民法院起诉村组,均胜诉,依法拿到自己和孩子的补偿款。这次又是同样的情况,难道要让我们每次都起诉来维权吗?其实两次胜诉后,组上后来又有三次分钱,大女儿和她儿子还是没有,考虑到金额不多,且起诉要付出时间精力成本,她们只好作罢。请求上级领导关心纯女户、关心普通百姓,制止村组的霸道行径和违规做法,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谁来捍卫卜里坪街道长冲铺村一组纯女户的权益?”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街道高度重视依法保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的工作,已安排长冲铺村委会协调处理一组集体经济利益分配事宜,并督促跟踪。
苏仙区卜里坪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25日
我是村民,我证明确有此事,村干部多年来即不为民干实事。也不守法(国家相关法律都规定户口在,即可享受该有的权益)望社区各位领导,为民做主……造福百姓
望有关部门能引起重视,严拍苍蝇恶霸行为,还居民一片生活净土。
胜诉两次还依旧发生这样的事情说明这个村委完全无视法律,应追究责任,不能轻拿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