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7日凌晨,本人通过美团平台在汝城县卢阳镇卢阳大道阳光丽苑A区新汤南昌一绝汤店购买了一份外卖,食用时发现食品内有异物(石头),商家还态度不好说我是人才,请汝城县市场监督局帮我维权,让商家按照食品安全法给我进行赔偿!
网友您好:
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执法人员到该店进行调查核实,现将处理结果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现场核实,该店位于汝城县阳光丽宛A区新汤南昌一绝汤店,经营者为李某霆,于2021年4月16日依法在汝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个体经营注册登记并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其营业执照名称:汝城县浩轩南昌一绝汤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1026MA4T9E5XXP;经营范围为餐饮服务等。
二、处置情况
接到消费投诉后,执法人员于2024年1月10日及时安排城南所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情况核实。经了解,1月7日,朱先生通过美团下单购买1份汝城炒粉单价为11.99元;1份蒸饺单价为7.84元;1个荷包蛋单价为3.99元;合计为20.82元;消费者朱先生用餐过程中发现有类似石头物质后,进行了投诉维权(向湖南红网百姓呼声投诉)。目前,该订单已通过平台全额退款,同时商家致电消费者(朱先生)问是否还有其他诉求,消费者(朱先生)表示没有。现场核查时,执法人员在商铺现场发现商家证照齐全,且在有效期内,现场发现后厨操作台脏乱,我局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商家立即整改,并对其进行食品安全法的宣讲和教育且后期将再次对其进行检查,如发现其未按要求整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