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北湖区政府、郴州市公安交通执法部门
https://wz.czxww.cn:8443/questions/2660链接为链接为12月4日书香名苑业主投诉开发商施工单位,私自更改规划,把位于寒溪路52号书香名苑3栋、5栋地面层车位位置墙体拆了作其它用途的投诉。住建局说是城管部门处理,城管部门回复说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详情可查看链接https://wz.czxww.cn:8443/questions/26651及附件截图。为何一件事情踢来踢去,谁能为底层老百姓守护合法权益?既然事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希望这次能解决问题,不要再踢皮球了。再踢皮球老百姓的心也踢碎了。
诉求:公布责令整改期限时间,督促开发商和施工单位按期恢复被拆除的外立面墙,恢复验收时状态。还书香名苑业主的安全和利益。
下图为住建局回复城管处理:
下图为城管局回复公安交通执法部门处理
网友您好:
接到书香名苑小区违规敲墙涉嫌停用挪用停车库(位)我大队领导高度重视并立即安排专人进行实地调查和询问。
涉事停车场位于州市寒溪路书香名苑小区3栋、5栋负二楼地下停车场,经过实地勘察和比对市查违办提供的图纸,拆除墙面的部分不涉及停车位,对已经施划好的停车位,无任何证提证明其停用或者挪作他用。
对涉事业主张亚林等人进行了法律宣讲。我队对书香名苑小区物业经理杨辉和业主张亚林进行询问调查,现在3栋、5栋负二楼地下停车场分属张平林、曾小翔、王娟3所有,我队对3人分别通过面对面或者电话的形式进了《湖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法律宣讲。
涉事停车场内部设施不全,无灯光照明、无指示标志标牌以及监控、门禁等停车场必要设施,停车场内有多层台阶,每层台阶无坡道连通,且内有多处隔墙,车辆无法在不同阶层通行转移。与物业开发商联系,但对方未提供竣工图纸及规划核实意见书,该停车场是否通过验收有待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