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李大玉,现年73岁。我于2023年12月15日乘坐207路石桥——嘉禾(车号湘 L6A260)公交车。上车后,我出示了身份证、残疾人症、湖南省老年人优待证,司机要我交3元车费。我没钱,只交了1元钱。车开了不到1公里,司机就要我补交钱,我说我没钱,司机就赶我下车。我准备下车时,有位好心的女乘客给我交了5元车费,司机仍要赶我下车。我在车上拨打了12345热线投诉,司机当场就把我赶下了车。过了几天,嘉禾公交公司纪检组回电给我:有钱就坐车,没钱就走路。面对如此回复,本人深感愤怒,一位残疾老年人竟受到如此的伤害和侮辱!
我司收到市民反映的情况后,立即调取了车载视频监控进行核查。经查:市民携带非嘉禾籍身份证及非残疾退役军人证件乘坐我县城乡公交车辆,经驾驶员多次解释仍拒交车费,在车上其他乘客给予缴纳车费后,市民任然不依不饶在车上拨打投诉电话,称驾驶员赶他下车,视频中显示驾驶员并无任何赶他下车的行为及语言。根据我县城乡公交免费乘车的相关规定:凡嘉禾县籍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一级肢残人士及残疾退役军人凭有效证件可免费乘车。由于市民所携证件不符,因此不享受我县免费乘坐城乡公交车辆的优惠,在此我司建议广大市民能遵守公共交通秩序,自觉投币乘车。同时欢迎大家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