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香名苑业主联名投诉书香名苑开发商,郴州鑫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私自更改规划,把位于寒溪路52号书香名苑3栋、5栋地面层车位位置墙体拆了作其它用途,开发商违拆置几百户业主的安全于不顾。恳请政府严查私改规划违法拆建的违法行为。业主诉求要求恢复楼盘规划原样,还业主安全。
下图为小区规划
下图为违法拆墙后照片
下图为原规划未违拆照片
北
网友您好: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了核实,现将核实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书香名苑小区位于北湖区寒溪路52号,于2022年通过综合验收交付业主使用。2023年7月份以来,我局相继接到业主投诉,反映郴州市鑫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未向住建部门报建,也未在自规部门调规备案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分别擅自在书香名苑小区3栋负二楼(车库进口临街)、书香名苑小区5栋B负二楼处(总计三面墙,约40平方米左右),拆除非承重墙并开门窗,改变住宅外立面,改变架空层设计用途,违反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未经批准,不得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规定。
二、处理情况
为此,我局物业服务中心督促小区物业公司对该行为进行了劝阻和制止,并分别于2023年7月15日和2023年12月3日下达了书面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郴州市鑫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限期整改。因逾期未整改,物业公司又将相关线索上报至骆仙街道恒大社区并逐级上报到了街道、城管和交警部门,交警部门和城管部门也先后到现场进行了处理。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罚”。同时依据《郴州市市城区小区管理执法联动机制》相关规定,我局物业服务中心于2023年12月12日把书香名苑开发商违规敲墙的相关线索移交给了郴州市城管执法支队北湖大队,请城管部门执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