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你好。
你所反映的情况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并立即组织人员开展核查,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我局于2023年9月26日收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移送临武县隆昇晴岚府一期违建线索的函》,经县自然资源局核实:临武县隆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隆昇晴岚府项目一期完成规划核实和土地核验后,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在该项目1栋建筑西南角处新(扩)建一栋一层建筑。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收到县自然资源线索移交函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安排分管领导牵头依法查处。经进一步调查核实,临武县隆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确实存在上述违建行为,我局于2023年9月26日依法对该公司下达了《自行拆除通知书》,限其2023年10月15日前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筑并清理好现场。通过对该公司负责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该公司也认识到自身行为已违反了相关规定并造成不良影响,承诺在2023年9月30日前自行拆除娱乐设备,在2023年10月15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
开发商自9月27日起开始拆移娱乐设备等拆除工作,但在建筑物拆除过程中发现,建筑周边已经铺设小区燃气管道,如果盲目施工将存在巨大安全隐患,而燃气管道线的更改需要专业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施工,所以延误了一段时间。二是该建筑依附在一栋住宅楼主体上,如用机械拆除将影响一栋住宅楼的主体结构,所以只能用人工逐步拆除,进度较为缓慢。下步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督促开发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提高拆除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