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教育局:
我们是郴州市城区中小学家长代表,因去年上学期提前了太久就放寒假了,上学期的中小学课后服务费也没有退还给家长,请问上学期应退的课后服务费能否抵扣本学期课后服务费!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
根据《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试行)》(郴教通〔2021〕186号),现我市校内课后服务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学校每生每课时不超过3.5元、农村学校每生每课时不超过3元,且城区学校每生每期最高不超过700元,农村学校每生每期最高不超过600元。课后服务遵循自主自愿原则,学校开学期初可预收费用,期末根据开展情况据实结算,结余部分需退还学生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