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春陵江镇塔水村雷家后山村道村民聚集区建露天垃圾池和在垃圾池就地焚烧垃圾,严重影响村民健康的问题。
塔水村委会违背国家规定在村民密集区修建长6.2米宽3.7米的露天敞口垃圾池,且就地焚烧,经多位村民联名投诉后,春陵江镇政府形成了书面处理意见《关于反映桂阳舂陵江镇雷家后垅山村道旁村民聚集区建露天垃圾池的调查回复》,2022年11月23日的回复中承诺马上做如下处理:“一是购买两台垃圾推车,放置在村内便民处,再购买一个垃圾箱,放置在村边空旷处,并由村里请一名保洁员每天定时清理推车和垃圾箱垃圾,满后转运至镇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理。二是将原有的露天敞口垃圾池铲除,修建休闲广场,配备健身器材,丰富村民娱乐活动”。
可是至今为止2个多月了没有实际行动,露天垃圾池依然屹立未倒,每次转适运垃圾都在垃圾池里焚烧垃圾,一烧就是几个小时。焚烧垃圾不仅仅是危害村道附近居民,同时也将影响到整个全村村民,不出几年估计将出现大量的癌症患者、畸形儿童、白血病等严重后果。
多位村民向村干部反映,态度及其恶劣,不是找些奇葩理由拖延就是威胁甚至辱骂村民。个别村干部在村里无法无天,把自己当成土皇帝,他们视政府文件和农村垃圾处置的法律法规为儿戏,欺上瞒下,可以视民情民愤不顾,为所欲为,既无法上传下达,代表政府为民做主和为民服务,反而成为一方土霸王损害政府公信力。恳请上级部门为民做主并严肃追查村委会干部相关人员责任,立即兑现春陵江政府对县网信办和村民的承诺,还塔水村百姓和子孙后代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刻安排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现将处置的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由镇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以及驻村干部,赶赴现场查看情况,发现垃圾池已清除一面,里面放置一个垃圾斗,垃圾斗和垃圾池里堆放了垃圾,现场没有发现焚烧垃圾的情况。
二、处置情况:
1、责成塔水村委即日内将垃圾全部清除,并张“严禁焚烧垃圾”的告示;
2、春节后将露天垃圾池清除,垃圾斗的放置点由村委会组织雷家片干部及代表商议决定;
3、我镇将继续加强宣传引导工作,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是一项“共治共享”的工作,形成全民关心、支持的整治氛围。
桂阳县舂陵江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