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郴州市宜章县退休教师。
根据郴教通【2021】41号、以及湘政发【2019】18号、湘职改办【2020】5号和13号等有关文件,评定为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的人员,从退休次月起按七级标准重新核算并补发养老金。现在时隔一年多,大家都退休了,政策没有实施,这就导致退休工资并没有享受七级待遇。
请问,这一政策会不会实施?什么时候可以落实工资待遇?请求领导按政策解决。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收到,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22年4月21日,宜章县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确认谭泊良等130位同志基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的通知》(宜职改发〔2022〕6号)文件。因市教育局到目前为止未下发相对应的聘任文件,所以我县具备基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的谭泊良等130位同志暂未聘任。经了解,市教育局近期会下发相对应的聘任文件,待市教育局聘任文件下发后,我局会协同相关部门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
若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您前来我局人事股咨询或者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735-3758349 。
宜章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