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看到工厂招聘信息一个月底薪3500-4000元,进厂打工一两个月,每天12个小时的上班时长.最近老板才说我是新手,手速不够快,要按以前的厂规给我发工资,一个月底薪2000元,我觉得自己被骗了,提出了辞职,老板却说必须提前一个月辞职,不然的话底薪也不打算给我了。此外,厂里也存在压工资的现象,请问我没和厂里签劳动合同,要如何才能拿回我全部的工资?
您好,由于您没有提供具体地址及工厂,无法向相关单位进行交办。现就根据相关法律条款进行解答:
与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只要有证据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可以去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劳动监察大队在查处后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薪酬,并处以罚款和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