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县东方红广场步行街的步行路破损严重,业主多次跟物业反映均无回应,小区小孩很多存在很大安全隐患,现在我县在创全省文明城市,严重影响我县形象,希望有关部门能管不管,文明城市需要共同维护。
尊敬的业主朋友:
关于“桂东县东方红广场道路破损严重”的问题已收悉,您反映的情况属实,我局已安排专人进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东方红广场小区全体业主从2017年10月收房以来一直没缴纳物业费,造成桂东县好百年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东方红广场的物业服务公司)资金短缺,运营困难,无力对破损的小区道路进行修复。物业服务公司和业主是平等关系,在实际履行中应是物业服务公司先履行服务管理等义务,业主后按约定缴纳物业费。业主应当依法依规履行缴纳物业服务费的义务,双方应当在诚信的基础上化解矛盾,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我局将督促桂东县好百年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尽快修复破损的道路,加强小区管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希望您能继续支持我局的物业管理工作。
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