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凤凰山公寓式安置房是苏仙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 关乎了千家万户失地农民的切身利益, 本是一件喜大奔普的乐事, 但目前仍然有一批人没有得到妥善安置! 真叫人心寒!
2020年9月, 街道转发上级单位红头文件通知安置条件更改为2015年12月31日为止女性年满20周岁, 男性年满22周岁, 并且要求我们递交了相关材料. 然而, 今年年初第一批人安置完之后, 迟迟没了消息, 石沉大海! 就目前掌握的信息来看, 这批公寓式安置房仍然剩余百来套. 那么在这里向有关部门提问以下三点:
1.已经安置,信息没有详细公示, 具体到人有几套房以及房间楼层信息和拿房价格。 完全没有做到公开透明! 这里面又有什么猫腻?
2.本就是安置用房, 既然剩余那么多房子为什么不拿来安置?
3.原安置政策定在7月6日的依据在哪, 合理性在哪? 为什么不是以月末或者年末作为时间截点?
恳请领导维护我们的利益, 为我们主持公道! 不甚感激!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振兴凤凰山王仙岭公寓式安置不到位!”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王仙岭公寓楼安置房基本情况
苏仙区王仙岭公寓楼安置房项目,是由市政府批准,苏仙区人民政府实施的拆迁户集中安置试点项目,2015年7月6日通过招拍挂土地摘牌,2017年12月22日签订安置房回购合同,回购安置房741套,面积74100平方米。
二、关于“已经安置信息没有详细公示, 没有做到公开透明”的回复
王仙岭公寓楼安置涉及王仙岭街道、观山洞街道、711矿等地方的拆迁户和非拆迁户,为妥善处理王仙岭公寓楼安置工作,苏仙区政府抽调王仙岭街道、观山洞街道、安置办的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对申请公寓式安置的人员有关信息资料经过二次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安置户安置资格。安置户填写的公寓楼安置申请表,由社区、街道、派出所、国土所等单位签字盖章认可,再报苏仙区安置办,整个安置资格审查确认过程都是依法依规,公开透明。
三、关于“本就是安置用地用房, 既然剩余那么多房子为什么不拿来安置”的回复
一个项目的安置政策是统一的,安置办严格执行郴州市政府办公室批复的《苏仙区王仙岭安置点项目村民公寓楼安置实施方案》有关政策规定,已经落实236安置户,落实安置房475套。如何处置剩余房源问题,区安置办已经行文报市安置办,正在积极协调对接此项事宜。
四、关于“原安置政策定在7月6日的依据在哪”的回复
按照《郴州市中心城区村民公寓楼安置管理办法》(郴政办发〔2014〕28号)文件,结合村民安置实际情况,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确定2015年7月6日为王仙岭公寓楼安置截止时间。
郴州市苏仙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