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0年1月1日接到汝城移动工作人员电话叫我过去办理信用购机返话费业务,当时签了一个合约就是拿一台手机分期三年,然后每个月从话费扣除,充值到移动和包支付返话费,现在我已经提前结清了剩余的手机分期尾款,要求提前解约,但移动公司要我支付赔付金七百多,违约金两百多,合计1029.99元,才同意解约,我问移动公司工作人员赔付金是怎么来的,她们自己也解释不清楚,违约金我可以接受承担,但赔付金我就无法接受,这难道是要强制要求我消费三年吗?当时签合约的时候工作人员也没有跟我一一说清楚有这样的霸王条款啊,汝城移动公司这样捆绑消费者强制消费合理吗?请有关部门帮我处理一下这个问题,感谢!
网友您好!经核实,您合约3年,现在使用了18个,还有18个月到期,每月折扣金额41.7元。根据合约要求,合约期内您不可再参与湖南移动组织的其他预存合约、终端合约及套餐折扣优惠活动,不可办理停机保号等业务。若您申请办理销号、过户、携号转网业务或提前终止信用购机业务的,您应对给湖南移动造成的损失进行赔付,具体赔付金额=未履约月份数*每月享受的折扣优惠金额,同时,湖南移动有权要求您按照前述赔付金额的百分之 三十支付违约金。如有疑问可致电15886569399或到农贸城手机营业厅进行咨询办理。感谢您的留言。
中国移动汝城分公司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