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5月10日在郴州市桂阳县桔子成人用品店购买到延时药品后,服用出现明显不适,头晕眼花心跳加快,查询相关资料保健品需要保健品批号,药品需要国药准字号批文。随即与该购买药品核实没有找到,但却宣传药效疗效功效,并且成分表非法添加了许多中药材,有些还是中药饮片,显然该伟哥是假药劣药,危害人民群众安全的。
我随后投诉到桂阳县龙潭市场监督局,该所去核查发现现场并没有,回复已责令整改。但我购买的时候一排一排明目张胆的进行售卖的,我也有相关证据证明。随后不予处理改为举报公安机关说需要市场监督局提交相关材料才能受理,龙潭市场监督所执法人员回复我说需要本人自己去检测才能认定,并且有毒有害食药品还需要达到一定条件才会立案与否,刑法第144条有明显释义,完全跟市场监督局结论不同,认定事实不清的情况下乱下结论!以及各个单位踢皮球望政府给与合理答复。
网友您好!
我局接到留言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深入现场勘查情况,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信件诉求: 市民陈先生反映,2022年5月10日,他在桂阳县芙蓉西路名苑大厦“桔子成人用品店”支付150元购买一款延时药,该药品以保健品进行销售,但无保健品标识,并以医药品作为宣传(药效宣传:可延时,可速勃等),但无医药品标识,属假药现要求查处,请求处理!
二、调查情况:经咨询湖南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该商品不是药品,玛卡本身即为食品,仅依靠商品上部分信息无法认定该商品为药品,证据不足,投诉人暂无法提供更多的证据,再另行投诉。对于该店其他的违法行为,我们会另行查处。
三、处理情况:我局工作人员已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桂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