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委领导:
永兴县樟树镇曹子芳村曹子芳湾三个石场于2014年9月之前同时在开山采石,湾里及周围村民深受其害:①未采石前周围山上的果树年年丰收,黄家组泉水井里的水质纯净清澈流量大。采石后周围山上的果树年年减产,泉水井里的水质变得混浊异味流量变小,这前后变化周围村民感受最真最深。这前后变化说明“采石”破坏生态,毁坏山体损害泉脉、导致水源函养能力下降污染水质,还破坏大面积地下水补给区域,对泉水井持续涌流构成严重威胁,这不是一些虚假检测数据就能掩饰。② 2015年国家投资把黄家组泉水井建设成曹子芳村几千村民的饮水工程。《永政办法〔2015〕22号》(下简称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下简称《法律》等法律法规,规定了此泉水井是“曹子芳村安全饮水工程”。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在泉水井旁设立了“曹子芳村饮水安全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告示牌。采石场和资源座标距离泉水井不足300米,明显在保护区内,根据《法律》《法规》《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下简称条例)规定的保护措施,此采石场应立刻关闭折除,这不是一份《评估报告》就能洗白。③采石期间,空气中的粉尘到处飘扬,有的村民家里一切食用品四季都蒙上粉尘,石场周边的稻谷蔬菜果子都蒙上白粉尘。污染的空气、食品、水源对“村民的生命”构成重大威胁,这不是诡辩就能抹没的事实。
2016年4月三石场以总价720万元整合成永兴县裕森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之后深受其害的村民一直用联名《报告》向樟树镇政府、永兴县委县政府请求制止再开山采石关闭采石场。村民集体阻止了多次复产。复产受阻后老板就拉一些“官系网和保护伞”插手帮违法违规且危害曹子芳村的采石场复产:①采石场明显在曹子芳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2017年违背民心的县环保局、县资源局、县水利局等单位干部肆意违反《法律》《法规》《条例》帮采石场审批办理开采相关手续。②2o19年5月由于官警联合不保民反欺民还引发“群众事件”。2019年底说一套做一套的镇党委干部无视村民多年的联名《报告请求》、剥夺村民权力、肆意违反《法律》《法规》《条例》,替奸商拟一份及不公平的《曹子芳村土地承包协议》下简称《协议》,并拒绝摆在湾里年终大会上议决。2020年多名镇村官拿着《协议》轮流逐户胁迫利诱、欺诈交换、哄骗卡要村民违背本意签字,还用低保户.危房改造款.提拨当村干.解决遗留问题等手投收卖村民签字。官警还联合歪曲民意上刚上线找由头打压拒绝收卖签字、倡导“两山理念”的村民,还以口头传唤打压民声、寻衅滋事以签代罚、非法冶炼要挟签字。为了凑数甚至冒充签一户多签。2020年6月8日在侯书记会议布署下由曹镇长带领县镇村三级联合几十个干部以核察为由来湾里上门当说客并威吓村民,留守村民们怒怼了打着合法幌子干着不合法事情的干部。③ 这几年村民多次向永兴县纪委报告官警“乱作为”却无回应,村民凭《法律》《法规》《条例》和充分事实向永兴县强烈报告请求关闭采石场拖延六年都未果,村民也多次请县领导来湾里察民意并公开公平会证“村民报告和干部回复”真伪也未如愿,还一些漠视民生蔑视法纪的官无心解决问题纠正违法却有心解决提问题的人掩盖违法。④2020年有85人被迫违背初衷签了《协议》。近期又一个参股石场的外县大老板拉到当大官的老乡作“后台”。由于监管的纵容,现还有警察…和公安领导…的亲属打牌子提篮子插手替奸商直接或嗦使贪婪媚官的人找村民签《协议》。无论《协议》上有多少人签名也改变不了《协议》的“无效性和违法性” 。
2022年元月7日的樟树镇干部在网上回复:该企业属于合法企业,目前正在续办相关手续!为了确保曹子芳村民饮水安全,县疾控中心每年定期进行饮用水安全监测,每次检测结果各项指标完全符合饮用水标准!提出关闭该采石场的建议,我镇将在制定今后的发展规划时,认真予以考虑!凭《法律》《法规》《条例》和充分事实表明采石场是个“违法企业”:也表明采石危害的是“曹子芳村几千人”,也表明干部的“回复”是在掩盖违纪违法并在帮违法违规且危害曹子芳村的采石场复产。济南泉群保护区内数千栋违建别墅被折除就诠释了“依法行政、人民至上……”!
①采石场和资源座标都在“曹子芳村饮水安全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采矿许可证》《协议》等相关手续的办理违反了《法律》《条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个“违法企业”。②采石场危害的是“曹子芳村几千人”的饮水安全、身体健康、甚至威胁到生命。村民凭《法律》《条例》《法规》和充分事实恳请永兴县关闭石场六年都未果,现在县、市有关单位公仆还在迎合石场老板的需求“知法违法”帮其续办相关手续。所以村民现在恳请郴州市委领导依据《法律》《条例》……关闭“曹子芳村饮水安全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采石场,以优良的水生态环境造福全村人民!
网友:
您好!收悉您的留言后,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经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2014年8月,按照《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整合三塘乡金星采石场等9个非煤矿山的决定》(永政办发〔2014〕8号)文件精神,由镇政府牵头,将曹子芳村原菜里坳、晒立山、中间岭三家采石场整合为一家新型环保采石场。2016年4月,三家采石场签订了整合协议,更名永兴县裕森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该企业属于合法企业,目前正在续办相关手续,暂时没有复工复产。
根据2015年县政府发布《关于划定千人以上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的通知》(永政办发〔2015〕22号)文件中第20条明确规定 “曹子芳村饮水安全工程”以东至“晒立山采石场”,南至“曹家组门口塘”,西至“江形垅组”,北至“欧西河堤”为保护范围。县水利局与县环保局根据文件对水源保护区设立了告示牌,晒立山采石场为该保护区的界定边界,不属于保护范围之内。
按照2021年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郴州市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补充划定方案》的通知(郴政函〔2021〕66号)中第138项内容“规定了永兴县樟树镇曹子芳村地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明确了保护级别为一级,保护范围是: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30米的圆形区域,不超过道路迎心侧路肩。该采石场也不在曹子芳村地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
经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兴分局再次到现场调查核实,永兴县裕森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至今为止都没有组织生产,该采石场离樟树镇曹子芳村约有500米远,周边树木、植被和生活环境未发现有受污染现象,您反映的问题不属实。因你未留下联系方式,故无法与你取得联系。
为了确保曹子芳村民饮水安全,县疾控中心定期对该水源饮用水进行安全监测,一直以来检测结果各项指标完全符合饮用水标准。
您提出关闭该采石场的建议,我镇将在制定今后的发展规划时,认真予以考虑。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监督!如有其他问题,欢迎来镇当面交谈。或致电0735-5640002咨询。
中共樟树镇委员会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