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郴州下发的文件课后服务费标准:上限城市不能超过3.5元,农村不能超过3元,最高城市不超过700元,农村不超过600元,为什么我们之前都是4-5元 都交了800-1000不等的课后服务费,另外加上研学旅游收费和资料费、班费、还有学校组织的3次捐款,差不多2000多元一个学期了!现在疫情持续两年多,经济是死的,我们连生活都困难,请教育部门多考虑我们的老百姓生计。
尊敬的李先生:
您好!您反映的有关课后服务费相关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课后服务收费相关政策回复如下:
学校在提供课后服务时,事先须充分征求家长和学生意见,由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我市校内课后服务原试行收费标准为:“托管型”服务每生每课时不超过4元;“兴趣培养型”、“辅差培优型”服务每生每课时不超过5元。根据《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 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试行)》(郴教通〔2021〕186号),现我市校内课后服务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学校每生每课时不超过3.5元、农村学校每生每课时不超过3元,且城区学校每生每期最高不超过700元,农村学校每生每期最高不超过600元。
根据省、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收费管理相关文件精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含饭菜加热服务费或大米加工服务费),按规定代收作业本费和教辅材料费,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费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可收取上述费用外,还可在坚持学生自愿原则的前提下,向接收相关服务的学生收取住宿费、校服费、就餐卡补办费和校外活动费(指郊游、看电影、参观展览)。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费用。小学1-2年级不得推荐使用教辅材料,小学3-6年级教辅材料费不得超过 70 元。
一直以来,我局将教育乱收费问题作为教育行风建设的重点内容,今后我局将根据家长反映的现象采取切实措施,加大治理力度,确保教育系统风清气正。家长可以提供详细的问题线索,以便进一步调查核实,我局办公电话0735-2884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