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看到郴州下发的文件课后服务费标准上限城市不能超过3.5元,农村不能超过3元,苏仙区白露塘镇67完小也不知道是属于农村学校还是城里学校,但是2021年下学期收费却按5元每节收费,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文件规定是一回事,学校实际又是另一操作,还请教育部门明查。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责成苏仙区教育局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郴州市第六十七完全小学,是苏仙区辖区内的一所城区完全小学,共开设一至六年级,现有学生教学班44个,学生2233人。
二、调查核实情况
1、课后服务开展情况。2021年下期,该校根据《郴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郴教通【2019】6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了工作方案,设置了课后服务课程,报苏仙区教育局审核、区发改委备案,并到区物价局办理了课后服务收费许可证。与此同时,该校还在微信群里向学生家长发放了《郴州市第六十七完全小学2021年下学期课后服务告家长书》,明确了课后服务的时间、收费标准、服务类型、课程设置等,在学生和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下,于9月13日正式上课。
2、课后服务费收费情况。2021年下期,该校是按照按苏仙区物价审核、备案的收费标准执行的,“兴趣培养型”、“辅差培优型”课后服务三至六年级每生每课时5元,一、二年级每生每课时4元,课时费在9月中旬按照计划的课时量收取,期末按照实际开展的课时量进行核算后,退了柒万肆仟壹佰贰拾元整(74120.00元)给学生,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给予减免费用。
三、处理情况
我局责令苏仙区教育局督促该校根据2021年12月27日市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委、人社局下发的根据《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 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试行)》(郴教通〔2021〕186号),2021下期课后服务收费执行每生每课时不超过3.5元且每生每期最高不超过700元的课后服务收费政策,将多收部分费用及时清退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