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公租房爱民苑小区16栋506,家中有黑色大铁笼两个,养猛犬(不晓得喊什么名字)至少两条,长期在公共区域遛狗以及狗休闲、娱乐,宛如私人空间,严重妨碍了邻里他人的出行安全,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小区房管员、物业都非常清楚此情况,但苦于没有执法权,都是讲讲过后,又是一样。现在想请求上级部门的帮助,是否能够处理这个问题,非常感谢!
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经了解,养犬者为独居老人,患有白内障,养犬目的用于作个陪伴和看家。经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做工作,其愿意将狗带至乡下圈养,换一只小型犬来陪伴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