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罗国志,桂阳县洋市镇洋市村一组村民。身份证号码:432822196202193199联系电话:13015797612
被申请单位:桂阳县中医院
申请事项:
一、请求对桂阳县中医院针对谢小毛治疗期间,是否错误诊治进行调查。
二、请求对谢小毛因医疗事故导致死亡进行赔偿。
三、事实和理由:
我老婆谢小毛,1963年5月2日出生,现年58岁。2021年12月19日凌晨2时左右在上卫生间时,不慎摔倒,于2021年12月19日上午住进桂阳县中医院。经检查右侧股骨头骨折。在2021年12月21日进行了髋关节置换手术。经治疗,医生建议于2022年1月5日出院。
在2022年1月5日凌晨0点左右上卫生间时突然出现双腿无法支撑身体,并发出痛苦的叫声,我及时抱住我老婆,并向病友呼救,病友及时按铃呼救,并有病友家属及时呼叫医生来抢救。医生来之前我能明显感觉她呼吸困难,已经无法言语。由第一个值班医生以及后来的第二个医生在病房内进行了大约三十五分钟的诊断,后经过十多分钟的转移到ICU,在ICU抢救约四十分钟,在病人还未断气的时候,医生放弃了治疗,我在悲伤过度无法自主的前提下,医生多次强烈要求我30分钟内安排车辆送我老婆回村,最终医院安排我老婆及我于2022年1月5日凌晨三点左右回到农村的家。
我对我老婆突发大面积心梗死亡情况提出几点质疑:
1. 对于手术后可能出现的心梗、脑梗及肺栓塞等常见的术后并发症是否有相应的治疗措施或方案,我怀疑治疗过程中溶栓不足导致死亡。
2. 突发病症时,病人已无法言语且呼吸困难处于半昏迷状态,当时值班医生,并未进行心肺复苏等紧急抢救措施,而是经过约二十五分钟的诊断并主观判断为关节错位,这是明显的误诊。
3. 值班医生联系另外一个医生赶到检查后,严重怀疑为脑梗或心梗,此时时间过了约三十五分钟,又过了十多分钟,我老婆才被送入ICU抢救,这明显是抢救不及时导致死亡。
4. 针对病例报告材料记录,我存在几点质疑:
1) 29页心电图显示心率为77,89页医生死亡记录上第一次心电图显示为58,复查为53。
2) 87页记录的抢救措施进行时间与94、97、98及100页ICU记录的抢救措施进行时间无法匹配。
3) 不排除病例单还存在其它疑点,需要专业人士鉴定。
4) 发现医护人员在医生办公室替换病例材料,被当场抓住,明显是是作假材料。
综合上述情况,特申请依法进行医疗事故调查鉴定。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罗国志
2022年1月6日
网友您好!
一、基本情况
患者谢小毛,女,58岁,因摔伤致右髋部疼痛,活动受限10小时。于2021-12-19 11时55分, 由门诊以“右侧股骨颈粉碎性骨折(头下型)”收住入院。入院诊断:1.右侧股骨颈粉碎性骨折(头下型)。2.双侧肋骨陈旧性骨折;3.双侧髂骨致密性骨炎,右侧髂骨局部囊变。4.高血压病。入院后,完善相关检查后,经术前评估无明显手术禁忌症,于2021年12月21日8时在椎管内麻醉下行了右侧全髋关节置换术。手术顺利,麻醉效果佳,病人安返病房。术后积极抗凝、预防静脉血栓形成及对症支持治疗,予以指导踝泵功能锻炼,术后3天后下地负重活动,功能锻炼,预防血栓形成。经治疗14天后,患者病情基本稳定,未诉明显不适,于2022年1月3日予拆线,伤口愈合可,准备出院。
于2022年1月5日00:56患者上卫生间时突然出现呼吸困难,大汗淋漓,四肢乏力,紧急护送到病床,立即予以建立静脉通道,监测生命体征及瞳孔变化,吸氧,告病危,脉搏:58次/分,呼吸:25次/分,血压:138/69mmHg,心率58次/分,血氧饱和度90%,心音低沉,未闻及杂音,双肺呼吸音粗,未闻及干湿性啰音。当时内科及心电图医师在本科,给其他患者会诊,立即请心内科医师会诊及心电图医师检查心电图,于1:05时患者出现昏迷,呼之不应,心率53次/分,血压80/45mmHg,血氧饱和度85%,双侧瞳孔等大等圆,直径3mm,对光反射迟钝,颈静脉充盈,唇稍紫绀,双肺呼吸音低,未闻及干湿性啰音,心音低,未闻及杂音,1:09心电图回报显示右室心肌梗死可能?ST段异常(V6ST下移),请内一科李凯晴主治医师会诊意见,目前考虑为:昏迷查因:急性心肌梗死?其他?考虑患者病情危重,立即予转入ICU。 患者转入ICU后。现症见:神志昏迷状,GCS评分=E1V1M1,全身皮肤发绀,四肢厥冷,呼吸微弱,大动脉搏动触微弱,心音消失,血压及血氧饱和度测不到,双侧瞳孔直径4.0mm,对光反射消失,患者呼吸心跳骤停。立即启动急救医疗系统(EMS),立即予行心肺复苏(CPR),胸外心脏按压术,紧急行气管插管呼吸机辅助呼吸,呼吸模式IPPV(参数:FiO2100% PEEP5cmH20R12次/分 Vt450ml)同时予以肾上腺素1mg静推,以增加心肌兴奋性及心肌收缩力、提高心率并间隔3至5分钟反复以静推肾上腺素1mg,1:17予心脏电除颤一次;1:20患者自主呼吸消失,大动脉搏动触不到,血压及血氧饱和度测不到,双侧瞳孔直径4.5mm,对光反射消失,继予心脏电除颤一次,持续呼吸机辅助呼吸及心肺复苏术;1:25患者仍无生命迹象,再次予心脏电除颤一次,并间隔5分钟予心脏电除颤一次,持续呼吸机辅助呼吸及心肺复苏术,反复静推肾上腺素;经以上积极抢救44分钟,患者仍无生命迹象,无自主呼吸,大动脉搏动触不到,心音消失,血压及血氧饱和度测不到,双侧瞳孔散大固定,直径5mm,对光反射消失;2:00心电图提示全心停博,抢救无效,于2:00宣布患者临床死亡。
结合患者病史及心电图,死亡原因考虑:急性心肌梗死?肺栓塞? 宣布患者临床死亡后,经与患者家属沟通同意后,予抬离病房。 综上所述,对患者谢小毛因摔伤入院。诊断为:右侧股骨颈粉碎性骨折。选择手术方式是正确的。治疗过程严格按照诊疗规范指南进行,抢救及时。 1、手术后积极抗凝、预防静脉血栓形成及对症支持治疗,予以指导踝泵功能锻炼,术后3天后下地负重活动,功能锻炼,预防血栓形成。 2、2022年1月5日零时56分患者突发疾病、出现呼吸困难、大汗淋漓、四肢乏力;立即启动抢救应急预案、给予心电监护等、建立静脉通道、结合内科医生会诊意见转ICU。转ICU前心率53次/分、有自主呼吸、暂不需要心肺复苏。 3、患者于2022年1月5日零时56分发病转ICU,1:17分第一次心脏电除颤,前后时间在20分钟内,一直在全过程及时抢救。未耽误及时抢救时间。
二、处理情况
为了查清患者死亡原因,患方家属要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要求医院积极配合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桂阳县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