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岭桂园的供电供水执行案件2020年7月13日立案,至今一年零五个多月,查封了被执行人43个车库,145平方米门面一个,办公楼1200多平米,这些都是可以执行的财产,执行裁决书明确了可以拍卖财产,东岭桂园业委会己两次申请拍卖财产,被执行人以各种理由不与自来水公司签定施工合同,请求政府部门监督执行供电供水案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东岭桂园的供电供水执行案件”我院已收悉。该案系我院受理的(2020)湘1003执1264号申请执行人郴州市东岭桂园小区业主委员会(业委会)诉被执行人郴州市兴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桂公司)合同纠纷案。目前,我院正在依法依规推进案件执行,如对案件有疑问请线下联系承办法官。
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
2022年1月12日
这是第三次问证了,什么时候才能依法执行完?执行局长干预执行,作为执行法官的局长明知一案不能两审,还要求我们业委会重新起诉,这不是乱作为吗?
苏仙区法院执行局长,明知一案不能两审,还要求东岭桂园业委会重新起诉,这是乱作为还是办关系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