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幸福家园小区物业在收费标准上有重复收费,多次收取清运费用,而且高达30元一平方的拆墙清运费,实际上是收取的拆墙费,我国法律规定明确规定不能收取业主的拆墙费他们就玩文字游戏,写成拆墙清运费,实际上已经收取了垃圾清运费,为何重复收取拆墙清运费,还有物业负责人更是嚣张跋扈业主提出更改收费标准物业经理说要将业主踢出群!
关于反映幸福家园违规收取高额清运费的回复
网民先生:
您好!您2021年12月11日在红网反映“幸福家园物业收取清运费,而且高达30元1平方米,物业增加收费项目拆墙清运费30元1平方。”的问题我局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回复如下:
我局工作人员深入调查了解,幸福家园建筑垃圾清运费收取是按建筑面积4元/m2,拆墙垃圾费按30元/m2。
根据《郴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第二十条业主(使用人)对房屋进行装修,装修人在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申报。业主、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需要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特别服务的,可以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可向业主(使用人)收取以下费用:“第二款规定,装修垃圾清运费: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清运装修产生的垃圾,清运费标准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业主自行清运的不收费。”。
综上,根据文件规定,您可以与物业服务协商决定,价格合适您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清运。
汝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