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叫刘述乾,现住在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濠头乡庙前村上垅组,现年71周岁,年老多病、反应迟钝、耳聋眼花、文盲不识字,2019年经同村龚生介绍与当地恶霸康双林伪造合同、冒充签名、随意更改合同、歪曲事实。康双林联合汝城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非法办理林权转让过户手续,将产权过户在一个叫朱先志的名下,此人更是雄霸一方,逼迫强占我爸刘述乾320.7亩土地和37万土地补偿款 ,经公安报案和法院起诉无效,因康双林、朱先志黑恶势力强大,公安和法院不敢执行,怕惹麻烦,我们投诉无门、无处申冤,请求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将恶霸康双林、朱先志团伙绳之如法,造福一方百姓,救百姓于水火之中,本人将不感谢不尽,谢谢!
关于汝城县庙前村康某联合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强占百姓土地的回复
网友:您好!经查:2019年6月13日,康某林和刘某乾、龚某春、中介人龚某贵一起到汝城县政务大厅通过面签的方式办理了刘某乾与朱某志的320.7亩林权转移不动产登记。办理时刘某乾在相关的表上进行了签名捺印确认。在办理林权不动产转移登记中,康某林提供伪造的林权转让合同仅仅是林权不动产转移登记资料当中的一部分,不是办理林权转移不动产登记的唯一性资料,康某林提供伪造的林权转让合同是为了顺利办理林权不动产转移登记,不具有以非法占有为骗取财物的目的,不构成合同诈骗。汝城县公安局依法做出不予立案决定(汝公(濠)不立字【2021】0014号)
汝城县公安局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