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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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至24日期间,市教育局对市直中小学校逐一核实,各市直学校自秋季开学以来均暂未开展研学实践。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县市区学校开展研学实践需提前向当地教育局报备审批。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研学实践管理,营造研学良好氛围,11月26日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研学实践的通知》,要求各地认真开展全面排查摸底,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等内容。
关于反映的四清湖承包研学实践问题,据调查,今年秋季四清湖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分别设计了中小学亲子活动和综合实践活动。亲子活动为期一天,收费150元每人,由家长和孩子共同参与,合计收费300元。费用包含项目体验、交通餐饮、人员工资、保险等。家长和学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参与;综合实践活动坚持学校和学生自愿原则,收费标准由北湖区发改局制定,为130元每人每天。四清湖校外活动中心还为高年级学段开发了为期两天的研学实践课程,对参加的学生实行统一食宿管理。经核实,在四清湖校外活动中心印制的《告家长书》中,“本年度我市将组织全体中、小学生到四清湖参加为期一天的农耕实践活动”与事实不符,市教育局并未指定全市中小学实践活动场所。目前市教育局已要求四清湖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规范活动引导,撤除错误宣传资料。
关于市民反映的组织低年级开展研学实践问题,省、市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了研学实践原则上安排在义务教育四至八年级和高中一、二年级进行。安排低年级开展研学实践,一是要家长参与制定方案,二是要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按照湖南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标准,各年级均有综合实践活动的必修课程。学校在校外开展的各类亲子类、实践类活动,均应在家长和学生自愿的前提下进行。
关于反映的研学实践收费问题,教育部门无定价权限。由于不同地域开展研学实践的成本不一样,不同路线不同课程的成本也不一样,根据市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等十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工作的实施意见》(郴教联通〔2021〕1号)内容,目前只明确了交通部门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公路和水路出行严格执行儿童票价优惠政策,爱国主义教育场馆(区、点)门票按规定费用全免,其它场馆(区、点)门票优惠价格原则上须低于社会旅游团队价格和学生门票的价格。具体收费额度应由学校商家长拟定。关于开具发票问题,学校无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权限,开票问题请家长具体咨询税务部门。
关于市民反映的其它问题,主要表现为反映学校研学实践没做到全程公开、透明、可监督。根据郴教联通〔2021〕1号文件要求,学校要邀请家长代表全程参与研学实践方案制定、承办机构选择和成本核算,学校在此基础上科学制订研学实践实施方案(含安全方案),提前按管理权限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时,还应通过家长委员会、致家长的一封信或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告知家长活动意义、时间安排、出行线路、费用收支明细、注意事项等信息。家委会不得以自愿为名收取学生或学生家长费用,学校和老师不得以家委会名义组织收费。
对于没有按照规范开展研学实践的学校,欢迎家长向教育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市教育局倡议社会各界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我市研学实践健康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