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市临武县汾市镇腊水村(腊水河)也是珠江流域源头。环鑫公司多年来证件手续不全长期非法生产,废水不经处理直排到我村腊水河,有二十多家的加工分厂。所有有毒选矿废水都是排放到腊水河。我们腊水村村民世代靠腊水河的河水耕种、生活,自从环鑫公司工业园搬过来以后,下游的水不在清了,水里的鱼也死光了,我们耕种的田地因为长年使用被污染的河水灌溉都被污染了,如今有田不能种有地不能耕,我们村几百亩田地都成了重金属污染严重区域了,我们以后吃什么,这到底是谁造成的。多年来我们多次向县环保局、乡镇投诉放应环鑫公司废水直排污染我村腊水河一事,每次环保局过来就是敷衍了事取瓶水样就走了,取样结果也重来不向我们公开?为什么我们投诉反映环鑫公司之后他们还能继续生产继续排放废水?环保局、乡镇分管的领导都是背后的保护伞吗?这里面到底有多少的利益勾结,这一点点小利益就能至我们村几百口人死活于不顾吗?难道要用极端的方式才会引起重视?我们多次求救无果,全村几百口人不知道今后生活该何去何从,环鑫公司白天偷偷的排,晚上用抽水泵排,2021年11月6日我们整个腊水河都是洪水,而上游环鑫公司还在生产,废水依旧在直排,请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重视给我们村几百口人留一条活路!
网友您好:
你反应的问题,我局于2021年11月8日受理,现已依法处理完毕。按照《环境保护法》、环保部《关于改革信访工作制度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问题的意见》,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投诉情况(环境权益要求)
2021年11月6日,整个腊水河都是洪水,临武县环鑫公司选矿废水直排,严重污染腊水河。
二、调查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经调查,你反映的环鑫公司名为临武县环鑫有色金属加工开发有限公司,位于临武县土地乡土楼冲新村,于2008年6月19日取得临武县环鑫有色金属加工开发有限公司土楼冲集中选矿区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湘环评[2008]97号),2014年1月21日通过湖南省环境保护厅“三同时”验收(湘环评验[2014]3号)。法定代表人周水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025796881295K,以下简称“环鑫公司”。
(二)投诉事项核查情况
我局工作人员于2021年11月6日接到腊水村村民的投诉电话,反映整个腊水河都是洪水,临武县环鑫公司选矿废水直排,严重污染腊水河的问题,我工作人员于当日下午联同汾市镇工作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核查(附现场检查图片)。经查发现整个腊水河都是洪水的问题属实,随后我局工作人员对腊水河上游环鑫公司进行排查,发现环鑫公司新建选矿沉淀上清液收集池发生了穿孔,收集池内水渗漏至下游腊水河。经我局工作人员核实,该公司新建选矿沉淀上清液收集池于2021年10月底完工,目前该公司正对收集池防渗、防漏措施进行试水试验,该试验水属外来清水试水,由于收集池地貌属喀斯特地貌,防渗、防漏措施虽按设计方案进行建设,但建设前该新建收集池未进行地质勘察,导致收集池北面靠边坡部份因雨水长时间侵蚀,地面沉陷,导致防渗膜破裂穿孔,收集池下方因喀斯特地貌黄泥巴地质结构,试验水渗漏过程中冲刷本地黄泥地质,导致下游腊水河出现黄水现象。
三、处置情况
环鑫公司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停止新建选矿沉淀上清液收集池试水试验,并杜绝外来水排入收集池内。2021年11月6日,我局工作人员现场取腊水河水样一瓶,经监测结果显示,腊水河水质未超出地表水III类标准。
2021年11月7日,我局工作人员对腊水河排查发现,腊水河水质已恢复清澈。
四、救济渠道告知
如认为我局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我局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行政诉讼。
郴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武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