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发商在售房时“五证”手续不齐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所签订的认购、订购、预定等合同没有法律效益,根本保障不了购房者的权益。2、公司经营存在巨大风险,有过多次诉讼记录和不良征信问题,不能网签不可签发房产证。业主在购房时合同书上明确注明后期网签时缴纳尾款,现因开发商想方设法逼迫业主交付尾款。3、开发商侵犯业主权益,多次恶意停水,拆除水表,手段粗暴,已经严重影响业主们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