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上午由保和乡乡长带队,组织30余人,两台打孔机,一台挖掘机,对保和镇小埠村12组、4组进村道路进行破坏行施工,在没有和村民协商、通知的情况下,对进村道路进行违法施工。
(2016年7月,保和乡政府与村民签署协议,承诺此道路永久不封闭,不占用)
11日上午8时,一干穿迷彩服自称乡政府工作人员对道路进行封闭,不准人员,车辆进出。
上午9时,打孔机挖掘机进场对道路进行施工,村民陆续聚集 ,村民要求出示工作证件以及施工许可证 ,现场无一人出示任何证件。保和派出所李所长带领一干民警,在施工现场旁观,美其名曰维持秩序 ,却不对违法行为进行阻止。
上午11时,在村民的百般阻挠下,施工队不顾现场民众、包含了大量老人妇女的生命安全,依然将道路破坏殆尽 。现场发生激烈冲突,派出所一干民警依然在旁观,随后和迷彩服人员一同撤离现场 。
事发至今天乡政府无一人站出来为此事负责,无一人站出来说怎么解决这件事情,反倒是在开会,说谁敢阻挠就抓谁。
请问一下市政府,市委书记,市长:如果是此道路阻碍了本地的经济发展,那解决问题的方法有很多,为什么要选择此等暴力行径?乡政府的人员为什么有那个胆量知法犯法?
当人民的官不为人民做主,反而欺压百姓的时候,百姓应该找谁申诉?
当政府工作人员,积极的为开发商做事,这中间是否存在利益输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