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通过郴州新闻网《民情直通车》平台关于碧桂园物业收费相关问题的留言已收悉,我街道高度重视,街道和社区马上联系了该小区物业进行了调查核实处理。现回复如下:
上品书苑居民投诉上品书苑小区物业强制预收12个月的物业费、公共收益及空置房缴费比例的问题。
1.经了解,小区预收12个月物业费未违反相关政策,但需双方协商,该公司将会出台预缴12个月的物业费的优惠政策,回馈业主对前期物业工作的支持配合。
2.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三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担和收益分配】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上品书苑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七条明确规定乙方按公共收益的30%提取增值管理服务费,剩余部分全部纳入园区服务资金,用于物业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及共用设施设备的增设,或用于业主依法同意的其他用途。
3.根据郴发改价〔2021〕254号文件的第三十条规定:2021年元月1日之前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且尚未到期的,物业服务费及其他收费标准等仍按原合同执行。上品书苑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由2019年3月7日与湖南融华地产开发商有限公司签署,因此,小区空置房的物业服务费按照原有合同约定进行缴纳。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理解,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