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嘉禾县闽城嘉州阳光小区开发商收取每户业主的水户头开口费1350元,然后以自来水公司报价过高为由未,将水户头安装到每位业主家中,现在所有小区业主共用一个水户头,导致现在水费由正常市价的2.85元升至将近4元。在小区业主要求下,嘉禾县政府多部门牵头于八月初召开了业主、物业之间的协调会,但是会议并未解决实质性问题。水户头并未有新的进展。开发商还是拒绝出资安装。
2、闽城嘉州阳光物业自接手以来服务质量很差、存在乱收费情况,造成大部分业主不满意,近期更出现①铲车堵地下车库门②地下车库断电一星期③以未收到物业费为由不缴纳公区电费导致小区电梯断电、业主家中断水的恶劣情形(且当时多名业主多次联系物业都找不到物业负责人,且当时物业办公室锁门、各个门口保安岗无人值守)。也是因为此事以后政府牵头召开了协调会,但是对于业主提出的问题仍然未有结果。
希望政府部门能够出面,帮助老百姓解决安心居住的问题,感谢领导!
关于网络舆情《嘉禾县嘉州阳光小区1000多户共用一个水户头》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接交办单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派专人了解情况,据了解:
一、该小区物业公司之前按3.98元/吨的价格收取水费是包含了加压费(1元/吨),之后业主为了水户头之事未与开发商协商好,物业公司于2020年8月暂不收加压费,以2.85元/吨(自来水公司的价格)水费收取,并未收取其他费用;
二、关于小区业主投诉断电断水和乱收费,据查,由于大部分业主拖欠物业费1412139元,水费35479.35元,导致物业公司运转困难,无法按时缴纳水电费;
三、2021年,近四年的停车场水电卫生费用都是由物业公司承担,2021年3月,自公示地下停车场收费以来,小区业主拒交停车费,业主弃车堵停车场进出口已有多次,不存在物业阻止业主正常出入;
四、2021年8月20日,县人民政府办和住建局牵头,由县政法委、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信访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住保中心、珠泉镇政府、县自来水公司、县供电公司、住建局法律顾问、县纠纷调解委员会城建管理系统、闽城.嘉州阳光开发商、嘉州阳光小区业主代表、嘉州阳光物业公司参加的协调会。
会议根据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的解答如下:
1、地下停场归属开发商所有,地下停场收费暂定每月300元至2021年十二月底,2022年根据市场价再作调整。
2、为了保证小区供水、供电的正常运行和业主的正常生活,未交纳和拖欠物业管理费的及自来水费和二次供水加压费的业主尽快交纳物业管理费和自来水费及二次供水加压费、供水系统维修费。 感谢您们对城市建设工作的支持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