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欢乐海岸疯狂烧烤店,8月10日晚,在我去上厕所的时候碰到一男子直接过来摸胸,有意识的动作抓了下,我虽极度反感,但惟恐避之不及。后在卫生间时,该男子还大声辱骂我,说摸了又怎么了之类的话(因店面卫生间男女不分,只是以小门隔开)。我赶紧出来,告诉老公,老公跑到卫生间把那个男的拖出来,后店员报警,白鹿洞派出所出警后,警察说这个男人酒还没醒,便说第二天给双方录口供。第二天调取监控,警察说视频不清楚,不足证明该男子猥亵,证据不足不予立案。我们认为不合理! 视频显示该男子触碰到了我,这样还不足以证明吗?在那样的情况下,当事人没有及时录音和拍视频,就无法证明遭遇猥亵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遭遇醉酒男子猥亵,派出所不立案“已收悉!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分局党委高度重视,责令白鹿洞派出所进行核查,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2021年8月10日凌晨,郴州市苏仙区欢乐海岸疯狂烧烤店店员曹某艳报警称:现有人打架。接警后,苏仙公安分局警情联动中心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将双方当事人带到白鹿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口头询问得知,蒋某红认为朱某鹏摸了其胸部,叫上同桌人员与朱某鹏的同桌人员相互推搡,店员怕现场发生肢体冲突便报警。民警调取了现场监控视频,并对当事人朱某鹏、蒋某红、店员曹某艳进行了询问取证。经核查,现有证据尚不足认定朱某鹏存在猥亵蒋某红的行为,民警已将调查结果依法告知当事人蒋某红。经调查,蒋某红一方存在结伙殴打朱某鹏的行为,民警及时受理案件做进一步侦查处理。2021年10月17日,白鹿洞派出所民警组织双方进行矛盾调解,目前双方已达成调解协议,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分局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