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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郴州日报社

长乐永康无故拖欠养老押金不退,请相关部门协调追讨

杨齐智 问政单位:北湖 2021-07-09 21:09:22
2021年3-6月期间送老人入住郴州长乐永康骆仙公寓,交押金1万元,6月11日老人办理退住,合同约定退住后7天内退还押金,但院方以各种理由推诿,拖欠押金不退至今,与合同签订的承诺严重不符,与院方负责人联系,电话不接,短信不回,置之不理。工作人员又总是各种理由推诿,请求相关部门协调,帮忙追讨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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