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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永兴县大布江乡乡长李时正不作为!投诉永兴县大布江乡卫生院院长曹健斌侵犯人权!
廖忠鹏
问政单位:永兴
2021-07-08 10:58:06
投诉永兴县大布江乡乡长李时正不作为!投诉永兴县大布江乡卫生院院长曹健斌侵犯人权,非法破坏他人房屋,损坏他人财产!
我叫廖忠鹏,是郴州市永兴县大布江乡的村民,在大布江乡沅洲村石里湾组211号有住房一栋,该房屋位于大布江乡卫生院正前方。事件发生于2021年6月23日,大布江乡卫生院院长曹健斌凭一口令,召集以村民廖勋明为首领导的一批临时工对我家房屋后院进行拆毁、挖机挖掘等行为,致使我家房屋卫生间设施等全面瘫痪。该事件发生前未与我家协商,家父廖名刚在外务工未有接到任何通知,他曹健斌凭一口令对老百姓的房屋进行拆除?这是否属于破坏居民财产?
鉴于该事件找到了施工员廖勋明,言曹健斌院长要求施工的,具体他们不清楚。6月23日当天家父廖名刚与曹健斌院长电话取得联系,直言是大布江乡政府下达的通知,我家房屋后院属于城乡规划之内的范围要进行修路,新修道路由乡政府直达本乡卫生院。对于城乡规划方面、建设美好家园,我及家人都是非常赞成的,但这并不能作为曹健斌实施霸权的理由!家父问拆房修路施工否有相关文件、是否可以提供看一下,曹健斌言文件在乡政府。其后我便联系堂兄廖忠利去乡政府询问,未看到施工之类的文件。当天堂兄廖忠利咨询了我们村委,村委建议我们提交一份建房申请,拆除老房屋,在原属于我们管理使用的宅基地范围内新建。可提交申请当天被乡长李时正驳回,称任何人都不能动工。那我想问为什么没有施工相关文件的曹健斌可以强毁居民房屋?是否属于沆瀣一气袒护?
6月24日,在家务农的婶婶郭红丽找到曹健斌院长进行沟通,婶话出二句就被曹健斌打断说,这事不可能,路一定要修,随后就甩手走了。面对破烂不堪的房屋,我们没有一点办法,找不到主心骨,心里悲伤袭来:为什么在建党100周年的今天,我们会连家都保不全了?连最基本的生活条件都保障不了?而如今造成我们生存困境的不是外敌,而是我们的党员干部?
面对这种事件没法处理的我们只能联系相关部门反映和投诉,希望能让各级领导看看生活在农村底层的人们是多么无助,基本人权被践踏!相关资料均有保存,随时可以提交审核。
官方回复
永兴
2021-07-21 16:23:46
网友:您好!收悉您的留言后,我们高度重视,经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杂房拆除”的情况。大布江卫生院为了改善院内基础设施,经医院院务会研究决定将医院破旧的前坪进行提质改造,并报乡政府同意,符合城乡统一规划。该项目对前坪路面进行了拓宽、绿化、亮化等一系列规划,极大地方便周边群众出行以及就医。因为动工涉及到廖忠鹏一家杂房,卫生院院长和社区综治办工作人员一起出面,事先告知了您父亲三兄弟,由于均在外地工作,通过电话征得您父亲三兄弟同意后才动工,而且动工期间您婶郭某丽到场,并未提出任何异议。6月25日,由乡政府和社区干部同您父亲及婶郭某丽商量好,并经您父亲三兄弟同意后。由您婶郭某丽自己拆除了杂房瓦片,搬离了里面的杂物。6月25日下午将杂房拆除。您父亲三兄弟要求留出屋檐雨水线,大布江卫生院也是要求进行办理。杂房拆除后,护坡、路面硬化完工后,您父亲三兄弟均没有异议。
在整个事情办理中,工作人员与您一家的交流双方气氛融洽,沟通通畅,相关事宜均是双方同意后执行,并没有对待老百姓冷漠、无视的情况。并且施工完毕后,您父亲和您婶郭某丽等亲属在现场表示,该项目实施后,原住房室内采光、通风条件大幅改善,居住环境美化,这件事是双方互利的好事。
二、关于“新建住房”的情况。大布江乡针对村民建房申请,乡经济发展办公室设置了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流程图,并严格按照相关审批时限执行。乡经济发展办公室于7月12日才收到您家提交的建房申请,您一家为大布江乡虎居坑村村民,居住房屋为大布江乡沅洲村村民何某金房屋,2008年,在未经村组同意下,您家购买了何某金房屋,属于私下个人行为,按照相关规定,您家对房屋只有使用权,土地归村集体所有,所以不能在沅洲村集体土地上拆旧建新。上述情况已当场告知您婶郭某丽,大布江乡副乡长李某正刚到任一个多月已经受理了十余件村民建房申请,且每次都在受理规定时限内带队到现场查勘。同时,大布江乡按照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对辖区内安全生产隐患实行大清查大整改行动,建筑领域行业进行排查,对发现的在建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进行停工并限期整改,并非您所说任何人都不能动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监督,如有其他问题,请致电0735-5760006(大布江乡政府)、0735-5522334(县卫键局)咨询。
大布江乡人民政府
永兴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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