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安置军人
问政单位:桂阳
2021-05-26 10:18:26
我们是郴州市桂阳县2004年至2011年入伍的城镇士兵。政府未按照国家规定的政策将我们入伍的城镇士兵连人带编安置到位,然而2004年之前入伍的城镇士兵却全部连人带编安置于县各事业单位,同样的《安置卡》和《兵役法》,当上级部门没有任何文件改变不予安置的前提下,为何却导致两种天壤之别的安置办法?2017年6月29日,我市北湖区、苏仙区、桂东县、汝城县,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的意见》(湘办发[2017]17号)精神,将全县从2006年至2011年11月1日新《兵役法》实施前城镇入伍退役士兵,通过择岗,连人带编进行了妥善安置到位,二者对比,要我们如何去理解党的方针、政策?而桂阳县却不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政策来安置和解决我们的问题!当前我县未根据(湘办发[2017]17号)文件落实相关规定,要求全面落实并清零废止与国家政策相悖的“土政策”,妥善解决城镇退伍军人各类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