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
问政单位:郴州市自来水公司
2021-05-17 19:28:35
郴州粮机厂家属区5-604房,水表号193558,从2020年10月份租客退房后,一直没用水,2020年11月份抄表读数1220吨,到2020年11月13日显示欠费102.3元,然后2021年1月份抄表读数1402吨,欠费903.3元,2021年5月抄表读数1485吨,欠费368.7元。 我1月2号交了102.3元,然后与抄表员张女士联系沟通,协商后说退回水费83吨,不退钱,下期从1485吨开始计费,然后我于4月26日交了902.3元。现在又短信提示欠费368.7元。房子从2020年11月份就空置,当时水表读数是1402,然后2021年3月底有人住进去,到今天2021年5月17日,查看水表读数是1404,也就是说从2020年11月份到2021年5月份,期间总共2吨水,但是自来水公司要我交102.3+903.3+368.7元,总计1374.3元,因为自来水公司抄表员不及时,我已经交了本应该租客要交的水费102.3+903.3=1005.6元。现在又出现抄表错误或系统更新不及时。为此我打电话2363333多次,也联系了抄表员张女士,和新的抄表员陈女士。到目前为止,没有结果。 自来水公司这种民生服务公司,工作错误和疏忽,给用户造成损失,又投诉无门,没渠道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