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网站首页
】
主办:郴州日报社
问政首页
我有话说
最新留言
最新回复
问政单位
业主装修押金、预存电费被卷走,派出所不立案
段先生
问政单位:桂阳
2021-05-17 18:33:25
我们是桂阳凤凰城小区的业主,2019年小区负责管理人李凡把我们小区业主的装修押金钱,还有水电开户费钱和预存电费钱共计10多万元卷走跑路了,我们小区业主一起去派出所去报案,可派出所的民警说不立案,要我们到法院去起诉李凡。这样的行为为什么不能立案?希望公安部门立案调查这件事,给我们小区所有业主的一个说法。谢谢
官方回复
桂阳
2021-06-23 10:28:05
网友您好!
凤凰城小区位于桂阳县鹿峰街道蔡伦南路32号,该小区2013年建设完成,业主开始入住。2021年5月20日我局鹿峰所民警拨打凤凰城小区现物业负责人侯X电话,又拨打了当时业主委员会成员谢X本电话,(也拨打了李X电话,电话无法接通),了解到2017年,小区业主委员会(实际由李X负责)委托该小区业主李X负责小区物业管理。2019年4月,小区物业由侯X负责管理。李X负责凤凰城小区物业管理时间共2年多,期间小区各项物业收费均交由李X管理。部分业主对小区物业管理不满意,并引发业主与物业负责人李X的纠纷。2019年初,小区业主委员会组织李X与部分业主在社区就李X主管小区物业期间的各项费用进行清算,并将清算结果进行公示,部分业主对清算结果不满意。4月,李X与侯X进行物业交接时没有将剩余的物业公用资金转交给侯X管理。
2019年3月,凤凰城小区被供电公司停电,小区业主到供电公司查询,得知李X没有去交电费,此后小区业主跟李X产生矛盾纠纷,2019年3月26日,6月14日,凤凰城小区业主两次到鹿峰派出所报警。根据当时调查,李X称凤凰城部分业主未交物业费,小区物业运作资金不足,且当时物业还有其他事项支出,于是将准备用于交电费的钱用作其他事项支出,导致没有钱交电费。
后我局鹿峰所民警多次找李X了解具体情况,欲查明业主物业费的开支明细,但李X一直不配合调查,民警长期未找到李X本人,证据收集存在较大困难。
因现有证据资料不充分,民警目前难以对此事定性,故尚未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该(案)事件的调查力度,加快调查进度,尽早完善证据资料。
桂阳县公安局
2021年5月31日
我要评论
请先登录再回答问题
网友评论
我要评论
提交
评论
×
点击查看大图插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