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3日
收到关于“汝城县栖溪音社清吧严重扰民”的留言后,我局执法大队进行了依法查处,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汝城分局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根据投诉人反映汝城县太阳城栖溪音社清吧的情况,立即到现场进行检查。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我局工作人员已经责令其按以下要求进行整改:1、采取有效隔音降噪控制措施,确保清吧边界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加强内部管理,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减少对周边居民工作和生活的影响。
栖溪音社清吧负责人何某在接到整改要求后,表示会立行立改,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我局将会继续跟踪督促汝城县栖溪音社清吧落实整改。
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汝城分局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