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7日,民情直通车投诉件已收悉,对市民反映“健康路三医院施工的水泥罐车经常占用人行道,给过路的行人带来极大的不安全”一事,支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交办北湖大队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5月7日上午9:30分,北湖大队执法人员黄晖带队到健康路三医院施工现场进行查看。经了解,健康路三医院施工属于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提质改造项目,该项目是郴州市、北湖区重点工程、民生工程。市委书记刘志仁曾下达过督办令,要求尽快完成项目建设,施工方存在一定的赶工行为,但是工地内施工场地较为狭小,里面只能容纳一台地泵(用于抽送水泥)和一台水泥罐车,其他水泥罐车只能在场外等候,由于湿水泥是根据订单由水泥公司当天制作并运输,有效期只有1个半小时,运输时间就需要40分钟,期间需要不断地搅拌,防止水泥凝固,所以水泥罐车只能停靠在工地大门外人行道上。
二、处理结果
2021年5月12日北湖大队执法人员唐林向三医院提质改造项目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改正。
下一步北湖大队将继续加强对施工方的监督,确保其整改到位,保证市民道路的通畅。
特此回复
郴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1年5月12日
现场照片
责令改正通知书
整改后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