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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单位
反映桂阳县金卫花园系列问题
金卫业主
问政单位:桂阳
2021-04-26 16:36:36
我们是桂阳县金卫花园的业主,金卫花园本是桂阳县卫生局的集资房,由于时任局领导的不作为,导致金卫花园历时11年还未交房,可恨的是部分业主的房子还被开发商一房多卖了。业主欲哭无泪,多方求助无门,最后只能自己花钱诉求法律解决。现经过法院一审、二审判决房子终归业主所有(有判决书为证),可自然资源局推来推去,拖着不予更正错误行政行为,迟迟不能办理网签。请上级部门为我们做主,尽快督促办理!
官方回复
桂阳
2021-05-06 11:47:10
收到网友反映情况后,我局高度重视,4月27日上午,局长尹波组织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雷己兵、法规信访股、确权登记股、局法律顾问等人进行了会商。随后电话联系信访人,邀请他见面沟通。4月28日下午,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雷己兵牵头,召集我局法律顾问、法规信访股、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在我局三楼会议室与发帖人等四名购房户见面座谈,进行了沟通协调,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回复。
我局4月初收到二审判决书后,按判决的要求对发帖人申请注销金鑫公司、公积金中心、邓涛预售商品房预告登记 、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事项依法进行了审查。桂阳县法院作出的(2020)湘1021民初1237号生效民事判决,确认了发帖人与金鑫公司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确认金鑫公司与邓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不动产登记中心能依据1237号判决注销金鑫公司与邓涛的商品房买卖预告登记。但由于法律文书没有确认邓涛与公积金中心的抵押合同无效,则注销其抵押预告登记缺乏材料依据。虽然从理论上,1237号民事判决确认主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其从合同抵押合同也无效,但确认合同是否有效,只有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明确判决或裁定,不动产登记部门无权直接确认。邓涛等人与公积金中心抵押贷款的金额达180多万元,如果在没有法定机关确认邓涛等人与公积金中心的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注销他们的抵押预告登记,必然导致公积金中心的反对。鉴于此,建议由发帖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邓涛与公积金中心的抵押合同无效,再凭生效判决注销抵押预告登记。为了合法、及时、妥善地解决问题,我局提出了分两步进行处理:
(一)由我局协调公积金中心、邓涛等人主动清偿债务,并申请注销抵押预告登记。现已联系相关方,正在协调中。
(二)如公积金中心不同意注销抵押预告登记,则由发帖人起诉确认公积金中心与邓涛的抵押合同无效,再由不动产登记中心注销抵押预告登记。此方案已与发帖人等人进行沟通。此事正在按程序处理。
桂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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