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网站首页
】
主办:郴州日报社
问政首页
我有话说
最新留言
最新回复
问政单位
嘉禾县人民南路十字路口占道经营存严重安全隐患
市民
问政单位:嘉禾
2021-02-04 22:47:46
嘉禾县人民南路十字路口几处斑马线及马路都被摊贩长年占据,每天有不下十个猪肉牛肉摊贩,造成道路拥堵。这条路附近有三所学校,人行道及斑马线都被占道经营,孩子只能从马路走,一来一回,作为孩子父母的我是每天提心吊胆,多处反映,却无人解决。望相关部门严查。
官方回复
嘉禾
2021-02-07 10:58:24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对人民南路嘉家福二店马路市场进行了集中依法取缔行动,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取缔该马路市场后,我局在将菜农、摊贩规范到丙穴市场、丰禾圩市场的同时,在嘉家福二店东南面设置了一处便民疏导点供周边菜农售卖蔬果。2020年底由于市政施工,便民疏导点暂停使用加之嘉禾县每逢3、6、9为传统赶集日,赶集当天周边乡镇和附近村庄的菜农纷纷到该路段摆摊设点,且人流量大增,周边市场无法容纳过多摊贩,部分摊贩自行在人民南路嘉家福二店路段摆摊设点、占道经营,从而导致道路拥堵现象。
二、整治措施
针对人民南路嘉家福二店路段马路自取缔后,又逐渐“回潮”出现的占道经营、走卒叫卖现象,我局高度重视,制定多种整治方案:一是每天安排执法人员到该路段进行整治,对占道经营、走卒叫卖等行为规劝,劝导其进入周边市场经营,针对屡劝不改的摊贩对其违章物品进行了暂扣;二是专门成立机动中队,劝导市民将随意停放在马路边上的摩托车、电动车停放至停车位,针对屡劝不听市民和占道经营户停放在马路边上的摩托车、三轮车进行拖离;三是依据《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之规定(第五章:其他事项管理 第三十九条: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便民原则合理设置自由市场、服务网点等经营场所,并规定流动商贩经营区域和经营时段),结合我县农贸市场现状,在人民南路嘉家福二店东南面重新设置便民疏导点,供周边菜农、果农售卖自家种植蔬果。
三、为长效管理,我局将继续加强对占道经营行为的整治,巡逻车不定时巡逻,发现一处,处理一处。
感谢你对城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嘉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2月5日
我要评论
请先登录再回答问题
网友评论
我要评论
提交
评论
×
点击查看大图插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