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状:
郴州很多小区开发商、物业公司占用小区公共配套出租谋利、侵占业主公共权益收入,部分费用收取不合理,管理费、停车费说涨就涨不按法定程序经业主大会通过,消防、监控设施长期得不到维护成摆设……
由于各种侵权、服务问题逐渐浮出水面,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业主们开始更加关注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业主委员会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实施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组织,业委会是全体业主和使用人的代表,业主选举业委会的目的之一是希望业委会能积极主动地做好为业主服务的工作。
目前郴州市数百个小区,成立业委会的应该不到10%,而这10%能履好职的不到1%。小区业委会成立难、履职难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
这导致很多业主与物业、与开发商的矛盾越积越多、越积越深,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协调沟通能解决的最后要到法院起诉,三五天可以解决的,要拖个一年半载。严重影响到了郴州人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公正性与权威性。
小区业委会为什么普遍存在成立难?日常运营难?这里其中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街道社区对这项工作的不够重视,同时街道社区自身对这个领域的法律法规学习不够,起不到真正的指导和监督作用。
总结归纳一下业委会成立一共有四难。
一难:邻里间联络少,牵头者难处多。 二难:程序不熟悉成立难。三难:开发商和物业公司配合难。 四难:要求业主参会结果双“2/3”难。
以上这四难,都需要街道社区积极介入才能破解。但目前这项工作并没有列入街道社区的考核项目之一,也就是干或者不干,干得好和慢慢干都不影响上级领导对街道社区工作的评价。
但这是关乎几十上百万业主郴州市民安居乐业的大事,也是建设和谐社区的关键所在。因为希望:
1、建议小区交楼后三年内所属街道办必须促使该小区成立业委会,纳于指标考核。
2、街道社区要组织辖区内已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开一次业主大会。开不成功或无正当理由不开的,对街道社区考核要同时给予扣分。
3、对辖区内业委会出现严重履职不当问题或被小区业主罢免业委会的,街道社区应负领导监督不力责任,给予对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