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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单位
永兴县金龟镇镇政府拖欠工程款
市民
问政单位:永兴
2021-01-04 11:00:02
亲戚于2018年11月份和2019年2月份帮永兴县金龟镇人民政府新办公楼会议室安装了远程教育所需的音响设备和LED电子屏,并在合同规定日期经镇政府工作人员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工程所需款项总数为12万元,于2019年4月付了5万元,剩下7万元拖欠至今未付。
官方回复
永兴
2021-01-08 15:57:46
网友“市民”:您好!收悉您的留言后,我镇高度重视,经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我镇于2018年12月5日和2019年2月28日与您签订了会议室音响、投影设备及室外LED显示屏等设备安装协议。两份协议总价为120476元,工程在2019年3月份完工,于2019年4月经双方现场验收,结算工程总造价为118264元。我镇于2019年春节前已支付工程款5万元,还余68264元工程款未付。
关于剩余工程款的问题,因目前镇财政相当紧张,我镇已于2021年1月6日与您当面协商好分期分批支付。
望您给予支持理解,如有其他问题,请致电0735-5600001咨询。
中共永兴县金龟镇委员会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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