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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单位
玉溪镇曹家村大元里飘雪涂料厂粉尘污染严重
网友
问政单位:宜章
2020-12-08 14:35:54
宜章县玉溪镇曹家村第十三村小组大元里飘雪涂料厂,占地面积大约900平方、环保不达标准:
1、厂房没有全封闭式
2、路面没有硬化
3、加工产品直接排放,厂房内没有安装除尘设备、厂房内粉尘大造成旁边田地山林几百米外披上一层白色雨天一地泥、给我们当地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强烈要求相关部门严查,还当地百姓一片宁静。
官方回复
宜章
2020-12-25 10:50:3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反映“宜章县曹家村第十三村小组大元里飘雪涂料厂环保不达标”的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环境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核实。通过调查了解,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查,宜章县飘雪涂料厂,企业法定代表人:曹本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022MA4LK3****,位于宜章县玉溪镇曹家村13组大元里,总投资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总用地面积2000平方米,年生产2000吨腻子粉。2016年11月21日取得原宜章县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手续《关于年产2000吨腻子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宜环字[2016]53号),已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该厂于2015年2月份开始建设,2016年3月开始投入生产。
二、处理情况
关于“宜章县玉溪镇曹家村第十三村小组大元里飘雪涂料厂,占地面积大约900平方、环保不达标准:1、厂房没有全封闭式;2、路面没有硬化”的问题。12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宜章县飘雪涂料厂进行了现场检查。现核实,该厂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1、整个厂区未进行全封闭式生产,厂房和厂棚部分破旧,生产时运输和加工的粉尘大,未有效收集,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2、厂区周边未水泥硬化;3、厂区内外地板粉尘大,环境卫生差,管理不到位。对此,我局于2020年12月15日对该厂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宜生环改字[2020]33号),责令该厂:1、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2、对生产厂区进行全封闭,对厂房和厂棚破旧部分进行修复,运输和加工的粉尘进行有效的收集,防止影响周边群众的生活环境;3、对厂区周边未水泥硬化地方进行全面硬化;4、加强厂区环境管理,及时清扫厂区地面粉尘,规范厂容厂貌。该厂法定代表人曹本军表示,一定按照环保部门的下达的整改要求落实到位,避免周边群众受到影响。
三、下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加强对宜章县飘雪涂料厂的监管,督促其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杜绝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群众环境权益得到保障。
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宜章分局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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