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老戴家”:您好!收悉您的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经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12月15日晚上,我局执法人员抵达现场,经调查,永兴县老戴家小区A4栋1单元门面住户前存在高音喇叭跳广场舞现象。按照县市对广场噪音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我局对当时正在放音响跳广场舞的市民们进行了劝导,并下达了《永兴县城管执法温馨提示单》,履行了告知义务,并明确告知了跳广场舞的人员,必须做在规定的音量范围内播放音乐,跳舞时间在晚上9:30之前必须结束。现场正在跳舞的市民表示一定按规定要求做到位。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和监督,如有其他问题,请致电0735-5522325咨询。
永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