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
问政单位:资兴
2020-12-02 11:55:11
我住资兴市唐洞街道欧家组,家里几代人居住的两栋合法房屋被拆除了。拆除前家人都没有签字同意,拆除后也没有收到任何赔偿。如今组长欧后文说他是响应国家的“新农村建设”才拆房的,我们多次上访到资兴市信访局,要求协调处理此事,一直没有结果。现在组长又制定了不合理的安置房分配方案,村民都没有同意。方案是以村民年龄为标准,不管你有没有老房,年轻的每个户头分得两套安置房;年纪大的村民不管你家几栋房子,拆除后就只能分到一套安置房。请问这种不合理的分配方案有什么依据?我们多次将此情况反映到唐洞街道办事处和信访局都无果,他们也是相互推诿。我们百姓的合法权益谁来保障?希望政府能重视民生,为百姓做主,给我们一个合理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