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
问政单位:桂阳
2020-11-26 11:55:08
桂阳县人民政府2004年-2010年以来区分对待安置一般性退役兵,将享有安置卡的退役义务兵排除在安置编制外,以临时合同工的形式将我们安置在各个单位工作,几年来一直以各种理由不解决我们的编制问题。
一、2003年前同样是带安置卡的退役兵,他们能带编安置,为何对我们区分对待? 二、同样的人员类别,为何周边县能解决退役兵编制问题,而桂阳县政府却以各种理由推诿?
三、《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是2011年才进行修改,为何不履行修改前的法律政策,而只提修改后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