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郴州市桂东县沙田镇万寿宫居委会竹山下组村民。2020年10月30日,沙田镇政府忽然在沙田镇竹山下组动工建设“农村集中治丧场所”(殡仪馆)项目。现就该项目建设存在的一些问题向政府进行投诉,请政府领导予以调查核实,并恳请能给本人以调查处理结果回复。
该项目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 根据桂东县环境保护局批复的文件《关于桂东县沙田镇农村集中治丧场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桂环建函【2017】24号)文件第二条第1点:“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完善的配套排水系统、泥浆沉淀设施,出施工场地的运输车辆应经冲洗后方可上路……”项目实际自今年10月30日开始动土建设自今已快一个月,现场仍未见上述设施设置。
2、通过上述批复文件可知,桂东县环境保护局已同意该项目建设,即该项目通过环保审批,但项目距离有人长期居住的房屋仅百余米,鉴于农村治丧现状,办理丧事期间鞭炮不断,并有唢呐锣鼓等,明显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声音长期存在,如此对于正对面百余米的房屋中居住的人是否会造成明显影响不言而喻,而批复中仅有第三条第三点提到“夜间(22:00-6:00)不得燃放烟花爆竹”是否合理?此项目的环保审批是否已完全符合规范?已充分考虑当地居民正常生活?
3、根据桂东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11月17日下发的《桂东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沙田镇农村集中治丧场所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桂发改发【2017】148号)文件最后:“接文后,请抓紧办理有关手续,落实资金,尽快组织施工。”根据桂东县民政局2017年9月20日下发的《关于沙田镇农村集中治丧服务场所的批复》(桂民字【2017】24号)文件第三条:“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2018年年底完成工程建设,并投入使用。”而实际上今年10月30日才开始施工,那么上述几个审批文件是否已过期?项目建设方是否应该重新进行审批?
4、 经本人于2020年11月6日向桂东县政府申请该项目的信息公开,并于当月16日再次催办后。本人于19日收到桂东县政府发来邮件,内含该项目相关的部分文件(是否齐全未知),其中《桂东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桂政办公复【2020】4号)文件显示:该项目于2017年11月17日立项,名称为“沙田镇竹下村集中治丧场所”,建设地点位于沙田镇万寿宫社区竹下组高粱冲,目前正在办理土地调规,报批手续,待相关手续到位后进行建设。答复我的文件说待相关手续到位后建设,而实际上该项目在10月30日即已动工建设,截止目前部分建设已完工。此项目是否涉嫌“未批先建”?请相关部门领导予以调查!
5、因项目建设距离居民房屋过近,明显存在扰民问题,该项目自动工之日起即受到村民强烈抗议,但当地镇政府对村民的反对声置若罔闻,仍强势推进项目建设。期间当地村民多次通过镇政府、桂东县信访办、郴州市信访局以及“市民热线、县长信箱”等渠道进行上访表达诉求,要求立即暂停项目施工,进行深入调查并对受影响居民做出妥善处置,均未得到实质性答复。而在施工现场张贴的通告显示“项目建设已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当地镇政府却无法出具任何相关凭证。
鉴于该项目建设存在的以上种种问题,请政府领导予以重视,进行调查,核实该项目建设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并请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对当地村民生产生活的影响,特别是正对殡仪馆仅百余米就是一栋村民自用房,房内住着的数十口人将受到严重影响。如若该项目存在违规建设问题,请领导及时予以坚决叫停,并应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再次恳请政府领导对此进行调查,并请对调查结果向本人进行回复。